广西检察网2月17日讯(通讯员 蒙黎恩 韦凡周)2016年2月3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一次性成功纠正5起法院民事立案违法案件,实现了今年工作“开门红”。
覃某某等5人因与广西某电力有限公司履行库区移民安置征用(淹没)土地长期补偿协议发生纠纷,于2015年11月分别向环江县人民法院起诉某电力公司。过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法院一直未给予答复。覃某某等5人无奈之下,于2016年1月22日向环江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环江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于同月25日向环江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对当事人的起诉在法定的期限内未作出答复的属违法,应予纠正;建议尽快答复当事人。环江县人民法院采纳建议,于同年2月3日对5位当事人的起诉作出了裁定。
环江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了司法公正。
(作者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