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3月4日讯(通讯员 谢子琳)3月2日上午,岑溪市检察院公诉科谢科长带领办案人员和该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来到该市偏远的诚谏镇,在该镇司法所对该镇大新村陈某涉嫌失火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闻讯赶来的部分村民参与了旁听。
2015年6月份的一天,被告人陈某在该市诚谏镇大新村自留地烧杂草时不慎引发山火,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达11.18公顷,烧毁了村民的大量林木。
在庭审中,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书中向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讲解了失火罪的立案标准,同时详细阐述了失火罪所造成的重大危害后果和和野外用火必须注意的问题等。通过开庭审理和检察官以案说法,被告人陈某当庭自愿认罪。参与旁听的群众也对失火罪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深刻认识到引发森林火灾不仅危害自己,同时危害公共安全,危害森林资源、破坏生态环境。
岑溪市位于广西东南部,森林复盖率较高,夏天天气干燥,群众野外用火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据悉,该院2015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失火案17件17人。针对该市森林火灾频发,群众野外用火意识较差的特点,该院公诉科谢科长与法院刑事审判庭办案人员联系,决定到被告人居住地开庭审理上述失火案,以案说法、送法下乡,就地向村民开展森林防火、保护生态资源的法制宣传。
(作者单位:岑溪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