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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检察院启动侦查监督应急机制保障办案程序合法
时间:2016-03-24  作者:刘强 周建文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324日讯(通讯员  刘强  周建文)“我所在收到你院的纠正违法通知书后,立刻对案件承办人和部门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相关责任人员作出检讨,同时我所立刻对全派出所民警进行了专题整治教育行动,提高民警的办案程序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发生。”这是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近日收到二塘派出所的整改回函中的一部分内容。 

  据悉,该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干警在审查公安派出所移送报捕的一起盗窃案件卷宗时,发现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鉴定未作出,而鉴定意见通知书上已经有犯罪嫌疑人的签字了,承办人进而审查公安派出所的同步录音录像,发现派出所的民警在整个讯问过程中只有一名侦查员在现场,这明显存在程序违法事项。于是该院侦查监督科立即启动侦查监督应急机制,该院立即去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核实并电话联系承办民警了解该案件的具体办理过程及案件中出现的程序违法问题。该院在确定派出所程序违法情况后立即向其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 

    

  该院建议派出所民警要转变办案理念,从以实体合法为主转变为实体、程序同等重要,在某种程度上,程序合法比实体合法更重要。该院还通过与派出所建立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派出所在办理疑难刑事案件时,向检察机关申请提前介入,让检察机关从案件实体上和程序上为派出所办案从严把关。为提高检察机关对派出所监督的及时性,该院利用在辖区四个派出所设立的检察官监督工作站,定期不定期对派出所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抽查,从而有效的对派出所民警进行实时监督。 

    

  据统计,该院自2015年至今,共计向辖区派出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口头提示程序瑕疵建议共计30余条,辖区派出所均予以及时改正,避免了违法后果的发生,该院对派出所监督的高效率和实效性得到了犯罪嫌疑人家属和派出所的高度肯定。 

  (作者单位: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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