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4月27日讯(通讯员 覃友玲 黄姿越)因“借音响”被拒触发多年山林纠纷积怨,引发两个村庄百人聚众斗殴,三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审查起诉。近日,经上林县人民检察院不懈努力,两庄达成和解,被害人表示谅解,该院依法对涉嫌聚众斗殴罪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上林县三里镇双罗村云聪庄、韦义庄因山林纠纷积怨多年。某日下午,云聪庄的韦某宝与阿云到韦义庄找阿波借音箱被拒,与韦义庄的阿勇发生冲突,对阿勇实施殴打,阿云被阿勇用石头砸伤。阿云不服,遂返回云聪庄纠集多人在两庄交界处附近的榕树下聚集,准备到韦义庄闹事。韦义庄的韦某东亦纠集韦义庄多人持扁担等工具与云聪庄人对峙。期间,云聪庄的韦某龙煽动云聪庄人对韦义庄人实施殴打,韦某龙、韦某宝以及阿云、阿星等人持刀、木棍等冲向韦义庄人,两庄上百人发生械斗,造成云聪庄阿新、韦义庄阿全、阿权、阿华等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经鉴定,阿新重伤二级。
该案经由上林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韦某宝、韦某东、韦某龙涉嫌聚众斗殴罪,向上林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后认为,韦某宝、韦某东、韦某龙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鉴于该案系山林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案件,应区别于一般的流氓斗殴案件,以化解引发该案的社会矛盾为出发点,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行处理。为此,该院多次带案下访,在了解到案发后双方已积极对伤者进行救治,但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之后,通过多次听取各方意见,积极组织调解,最终促成云聪庄与韦义庄达成和解,被害人对参与斗殴者表示谅解,该院依法对韦某宝等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化解了基层社会矛盾。
上林县检察院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注重结合司法办案充分利用刑事和解制度有效化解案件发生背后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近两年来,该院在诉前共对10起轻微刑事案件进行调解,全部促成和解,实现了司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单位:上林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