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5月4日讯(通讯员 黄思政 廖维玉)“感谢检察院挽救了我们的孩子”。近日,当全州县检察院对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无逮捕必要决定时,该未成年人的家长均分别与检察官们紧紧握手,并连称感谢。这是该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人性化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一个典型案例之一。
据悉,该未成年人系一盗窃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其犯罪后在父母的带领下主动投案自首,并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谅解,该院经过综合评定对其做出没有逮捕必要决定。据了解,该院近年来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严格贯彻教育、感化工作方针,最大程度挽救未成年人,制订了《关于帮教犯罪未成年人的工作协定》,对未成年人的刑事检察工作始终坚持不捕、不诉后帮教不松手,并建立了回访帮教档案,形成了对未成年犯进行惩处、矫治、改造和挽救的帮教工作机制。让失足未成年人在回归社会、学校时达到“无痕回归”的社会效果。
据该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罗跃平介绍说,失足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有别于普通犯罪,批捕、起诉、预防、帮教等每一个环节都很关键,不能割裂开。而案子一路盯下来,检察官和涉罪少年就成了知心朋友,这对他们日后回归社会很有帮助。
据统计,三年来,该院共审查批捕未成年人案件39件45人,其中不批准逮捕18件23人;作出不起诉7件9人,不捕、不起诉的已全部重返校园,其中5人考上大学,没有一人重新犯罪。
(作者单位:全州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