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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检察院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时间:2016-05-09  作者:梁秀妃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59日讯(通讯员梁秀妃)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强化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监督,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营造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法治氛围和食品安全消费环境。427日,宁明县检察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以“关注食品安全,健康你我家人”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活动当天,该院副检察长曾勇率领预防局干警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共同深入宁明中学、民族中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围绕《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修正案(八)》等法律法规,对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和饭堂工勤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宣讲,使他们树立法律观念,敲响食品安全警钟,为学校师生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这个瓜苗没有农药残留成分,可以放心食用”。在宁明县城中菜市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市场中的青菜现场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引来了群众的围观。检察官们与菜市场从业人员交谈,向菜农和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自觉做食品安全的监督者,也进一步增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的意识。 

  活动当天,检察干警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深入学校、菜市场、超市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悬挂横幅一条,接受群众咨询30多人,受到了群众的欢迎,营造了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有效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作者单位:宁明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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