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5月9日讯(通讯员刘赤基 苏少杰)4月28日,港北区检察院驻贵港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挂牌成立。这是贵港城区设立的首个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
为了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港北区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港北区检察院率先在贵港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设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依托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港北区检察院根据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原则,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相结合原则,突出重点和成效原则,信息共享和保密原则4大原则,重点监督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公安人员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的案件。紧密结合“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查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一步强化对监督立案案件后续侦查工作的跟踪监督力度;重点对公安派出所在侦查活动中是否有违法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或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侦查措施的行为。
该驻所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规范公安派出所的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环境,提高公安派出所的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作者单位:港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