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5月11日讯(通讯员甘承俏)为有效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效率和规范司法行为,港南区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及要求,积极推进该院电子卷宗系统顺利上线并投入使用,截至目前,该院电子卷宗已制作75件158卷,接待律师查阅电子卷8件17卷,刻录光盘7张。
据了解,电子卷宗系统是以纸质卷宗的电子化为基础,辅助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的信息系统,是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将纸质原始卷宗进行扫描,并将经过扫描、编辑的电子卷宗上传至案件承办人的统一业务系统以及律师阅卷的律师阅卷系统,案件承办人与律师可以通过对应的系统登录办案。
该院把推行电子卷宗作为增强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抓手,设立了专门的电子卷宗制作室并安装有铁门、铁窗、监控系统, 配备了高速扫描仪、案卷装订机等专用设备,同时明确案件管理办公室为电子卷宗制作管理的负责部门,制定了电子卷宗操作规范和保密规定,并安排1人负责制作电子卷宗,从设施、制度及人员上保障了电子卷宗的推进工作。
据悉,该院通过顺利运行电子卷宗系统,制作上传电子卷宗75件,办案人员利用电子卷宗系统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办案,有效提高了案件办理和流转效率,接待律师查阅电子卷8件,刻录光盘7张,提高了阅卷效率,降低了司法成本。同时,依托电子卷宗系统,案件管理部门可以对办案流程进行实时和动态监督,有效提高了案件管理信息化水平,也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供有效的平台,有效规范了司法办案,推进检察工作信息化建设。
(作者单位:港南区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