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5月25日讯(通讯员 虞 航)今年以来,鉴于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愈演愈烈之势,为了加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并借鉴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为契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了食品安全案件信息共享机制。
该院经与该区食药局协商后,就食品安全案件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程序等方面内容达到共识。根据共享机制,食药局定期将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信息共享给检察院,同时每个月向检察院报送一次食品案件查处情况,避免出现“以罚代刑”现象。对于可能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食药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抄送案件情况向检察院通报,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落到实处。
该共享机制还规定,对于辖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食药局应当及时通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将派员到现场提前介入,帮助行政执法人员分析案件性质,建议取证方向和规范证据固定方式,避免出现证据灭失造成打击不力的后果。
食品安全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后,该院与该区食药局将通力合作共同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为辖区内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