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7月11日讯(通讯员卢文育 吴少芳)近日,隆安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的检察官应隆安县中学的邀请,以《保护自我,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主题在暑假前给学生上了一堂法治课。
“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这是真的吗?” 检察官以一句反问句将学生带进了法治课堂。检察官开篇向学生们解释了“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几个词在法律上的区别,对哪个年龄阶段和什么情况下该负刑事责任进行了讲解。接着解释了什么是违法犯罪行为,并结合案例举例青少年常见的犯罪类型;结合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和心理特征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从关爱学生的角度,提醒学生在暑假期间注意安全,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课程中,检察官重点讲解了毒品犯罪,并利用投影仪向学生们展示了常见毒品的类型、吸毒的工具、毒品危害等,提醒大家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据了解隆安县检察院“未检办”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注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每年坚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隆安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