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8月1日讯(通讯员韦昌实)为切实保障涉罪未成年人诉讼权利,规范执法办案,保证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平果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妇联、团委等部门制定了《平果县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实施办法》,并经过严格审查,在全县范围内选定20名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
2016年7月29日上午9:00,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处长、未检办主任吴寿泽、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荣虎、平果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赖文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晓晔等在聘任仪式上为选定的20名合适成年人颁发了聘书。百色市其他基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未检办负责人以及平果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教育局、妇联、团委等部门分管领导也一同出席了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结束后,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现场推进会,会上,李荣虎副检察长就百色市检察机关如果贯彻落实全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各基层院要勇于探索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模式,积极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会议期间,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领导还为上述受聘的20名合适成年人进行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
(作者单位:平果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