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8月4日讯(通讯员 黄凤荣 罗扬权)为了对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防止押解途中逃脱事件的发生,8月2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对县看守所的一名重病症在押人员出所就医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了就医过程以及往返押解途中的安全。
富川看守所关押的在押人员邓某某,自称左边头部及肚子疼痛吃不下饭,已有十多天未正常进食了,由于未正常进食导致其营养严重不良引发其他疾病,无法正常坐立,只能躺在地上,如不及时医治就会危及其生命安全,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驻所检察官了解到情况后,连续5次向看守所发出紧急口头检察建议,督促及时将邓某某送往医院就诊。看守所采纳了检察建议,立即决定将邓某某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为了在押人员邓某某的病情能得到有效诊治,并确保押解途中、诊疗过程安全,严防脱逃事件及其他意外事故发生,驻所检察室的两名检察官认真细致检查了出所就医手续材料、押送车辆,待押送民警、武警等全部就位后,一路随同到医院,对出所就医进行全程监督。
在医院急诊过程中,在押人员邓某某因明显存在抗拒管理的思想,拒不配合医生的问诊,对医生的询问置之不理。针对这种情况,驻所检察官对他开展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劝导和法律教育工作,督促其接受治疗。在检察官的教导下,邓某某最终愿意配合治疗,经过打针吃药后,病情明显好转。
短短两个小时的出所就医过程,两名检察官始终绷紧心中安全那根弦,丝毫不敢有所放松,直至在押人员邓某某病情好转并被安全顺利押解回所,防止了出所就医过程中脱逃事件和其他意外事件发生,实现了对出所就医全程安全有效的监督。
(作者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