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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对实刑案件交付情况进行专项审查
时间:2016-09-07  作者:陈少莲 王兴燕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97日讯(通讯员 陈少莲 王兴燕)近日,崇左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工作要求,上下联动,积极开展对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的专项活动,对20163月底前本地区人民法院所判实刑案件交付情况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全市被法院判实刑后未交付执行的案件共有44人。其中一名罪犯因病已死亡,一名罪犯在逃,另两名罪犯因县看守所以患病为由拒绝接收,导致罪犯未被收监执行。针对这一情况,崇左市检察院及看守所驻地的县检察院一起对这两起案件罪犯交付执行进行检察监督,细致审查罪犯的档案材料及身体疾病证明材料,多次与法院、公安局、社区了解其社会危险性情况,同时建议当地人民法院将两名罪犯送有关医疗机构重新检查鉴定,人民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将罪犯送广西医科大附属医院检查鉴定,鉴定结果认为两名罪犯均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应交付监狱执行刑罚。与此同时,当地检察院向县看守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看守所在接到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执行通知书后,尽快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当地检察院也派员持续对罪犯交付活动进行监督,最终,一名罪犯留所服刑,另一名罪犯于829日被押送到桂中监狱执行刑罚,崇左市检察机关对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的专项活动圆满完成既定目标。 

  (作者单位:崇左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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