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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宾区检察院司法救助为耄耋老人雪中送炭
时间:2016-09-07  作者:方燕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97日讯(通讯员 方燕)91日,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年逾八旬的王老太太收到了5000元救助金。在经受丧子之痛后,兴宾区检察院检察官的雪中送炭让她心怀感激。 

  200611月,兰某锋与被害人孙某在八一冶炼厂电影院门口因小事发生口角,后孙某将兰某锋的摩托车、手机扣下并移交八一派出所。兰某锋为此事而对孙某怀恨在心。次日17时许,兰某锋纠集兰某秘等数人持枪到八一冶炼厂,闯进孙某房内,对其进行殴打,兰某秘用带去的自制手枪朝孙某大腿开了一枪,一伙人逃离现场,孙某寅因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200710月,兰某秘、兰某锋等人获刑,并各需赔偿被害人亲属王老太太等人2万元至6万元不等赔偿金。但判决下来后,王老太太等人只收到赔偿款3.2元,尚有16万余元未能得以执行。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止了执行程序。2016418日,王老太太向兴宾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经过再次查明,被申请人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检察官又了解到,因家中失去了“主心骨”,又得不到相应的赔偿,王老太太年事已高、疾病缠身,家庭困难。为了给王老太太力所能及的帮助,检察官为老人办理了司法救助。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虽远远比不上赔偿的数额,但也给这个家庭为及时送去了“雪中炭”。 

  (作者单位:兴宾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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