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9月20日讯(通讯员 余学龙)象山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二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积极构建新型的良性互动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的相关权利,打好保障律师执业组合拳。
为认真贯彻最高检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相关权利要求,该院党组自始自终把贯彻落实高检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保障律师执业当作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召开党组会专题加以研究和落实。制订接待律师工作流程,并公示上墙,推行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快捷的联系方式,把落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任务层层分解到各部门。保护律师的会见权、建议权和提请检察机关调查权。组建保障律师执业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政工、纪检的领导任副组长,各局、科、室领导为成员,办公室主任由案管办主任兼任。主要负责联系律师投诉、工作接洽、召开联席会议等工作。该院还建立律师阅卷室、制作电子卷宗和刻制光盘等,方便律师阅卷和工作联系。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开通、邀请律师加入检察微信公众号,让律师主动提意见,及时、全面听取诉讼阶段律师的意见,及时反馈。查找诉讼环节中对律师限制过多,保障缺失的问题,找出问题的症结,确保律师的权利得到全面、充分、及时的保护。
据悉,到日前止,今年来该院共受理侦查、起诉阶段辩护人阅卷申请134件次,同比上升243.59%。
“象山区检察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提供了极佳的软环境,阅卷方便、便捷、高效,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情怀,极大了方便了我们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法律服务,这种做法值得点赞。”
(作者单位: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