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9月26日讯(通讯员黄典生)为不断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积极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北流市检察院四举措确保案件信息有效公开,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共导出程序性案件信息930条,公布法律文书26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2条。
据悉,该院确定了专人管理,落实监督指导责任。定期导出程序性信息,督促各业务科室及时公开法律文书,对业务部门制作可以发布的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到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审核承办人制作的公开法律文书并导出发布,保障了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的发布能按序依规进行,截至目前所公开的案件未发生问题。
该院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案件信息公开依法开展。所有公开案件均先由承办人提出,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后公开,对于业务部门提交的拟公开文书,从形式到内容均进行严格审核,尤其是对于关系当事人隐私的信息,按照“屏蔽、匿名化”等要求着重审核,保护好当事人的隐私,打造检察机关人性化的执法理念。依法不公开的案件也均由案件承办人提出,并经分管领导审批,有效防止了不该公开的文书公开,该公开的文书没有公开等情形。
同时,不断加强审核监督,确保案件信息公开质量。对照最高检《公开法律文书的版式标准和技术处理要求》,严格案件信息公开复核,保证公开的信息、文书审批手续齐全,内容符合规范要求。定期对业务系统和公开系统内的案件进行核对,发现漏导案件,及时查找原因,在补充导入的同时补正错误,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出现,保证了信息公开全面无遗漏。自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运行以来,通过结案审核、公开复核,先后发现纠正问题3处,保证了案件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效果。
此外,该院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案件信息公开成效。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对应当公开的信息是否公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重大案件信息,及时与办案人及部门沟通,督促办案人按照规定报送,确保重大案件信息的补充更新。同时加强对业务部门案件信息公开的跟踪指导,对于业务部门在案件信息公开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院汇报,并将解决办法反馈办案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作者单位:北流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