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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县检察院逐案化解矛盾 力促当事人服判息诉
时间:2016-11-10  作者:蒋义红 唐吉英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1月10日讯(通讯员 蒋义红 唐吉英)近日,桂林市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检查组到该市恭城县检察院对涉检信访案件质量进行评估,对该院敢于查问题、找瑕疵、不避短,逐案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力促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恭城县检察院逐案制定整改措施,按照诉求合理的依法解决到位、符合条件的司法救助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的要求,及时通过电话沟通或登门拜访等形式,向当事人作法律释明,消除误解,力促当事人息诉罢访,减少信访存量。在司法实践中,该院发现不少当事人到检察机关申诉,主要原因是不服法院判决缘于对相关法律关系的不理解或误解。该院综合分析监督案件情况,查找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监督针对性和监督水平。对抗诉等监督案件,绝不“一抗了之”,而是通过派员出席庭审、跟进监督等方式持续跟踪问效。对于裁判正确、决定不进行监督的案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化解矛盾,引导当事人尊重和接受法院生效裁判。

  当事人不服二审判决提出抗诉申请后,认为判决公正的,由控申科的信访接待人员和民事行政科的检察人员主持,召集向申诉人“释明”法院审判案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并听取申诉人的意见、想法,对释明结果作好记录,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对于无理缠诉的说服后予以口头驳回;对于存有侥幸心理,不放弃诉讼念头的,反复做思想疏导工作以达到息诉的目的。针对不受理、不抗诉的申诉案件,帮助申诉人分析裁判确认的是非过错和责任归属,讲清法院裁判的理由和依据,讲清检察机关抗诉的条件和标准。

  对于多头上访、缠诉等案件,该院坚持与人大、政法委、信访办等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明确申诉案件的反馈、协调和信息通报等具体事项。如李某侵权案,在向该院提出申诉后,又分别到该县政法委和人大反映问题。因为建立了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很快了解到事情的发展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决定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提出妥善的解决方案。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对雇员在劳务过程中,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他人损害的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应当由雇员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分析李某申请监督的理由不能成立。该院民行与控申部门又对李某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李某最终表示服判息诉。

  据悉,2015年来,类似李某这种因不服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而四处上访、申诉,最终由于检察干警做息诉工作而主动放弃上访或申诉的,就办理了26起,息诉率达95%。

  (作者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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