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1月16日讯(通讯员 劳义林)近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办案基地获得自治区检察院的“省级合格办案基地”授牌。这一成绩源于该院针对“侦查办案区”的规范化管理。
该院通过制度化严格规范侦查办案区使用审查确保办案安全。该院规定本院各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由承办人向部门领导汇报,同时向检察长批准。对于外院侦查人员需要借用该院侦查办案区的情形应当严格履行审查报批手续。该院需要审查外院侦查部门提请使用办案区的理由、案件相关文书、使用需求等情况。同时,在申请被批准后,该院法警部门需要对进入侦查办案区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搜身检查,同时对所有人员及随身携带物品进行安检检查,严禁刀片等危险物品带入办案区。
同时,该院通过在侦查办案区设置全方位、立体化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对办案区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该院实行严格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侦录分离机制强化对办案区监督。该院由技术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办案区使用开始到结束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时对办案区里的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进行重点监控,坚决杜绝刑讯逼供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为确保办案区内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该院还通过为办案区搭建一条与辖区医院的“绿色通道”,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该院通过与辖区重点医疗机构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办案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办案区内受到讯问的犯罪嫌疑人、询问的证人产生身体健康问题时得到第一时间的医疗保护救助服务。医院在接到办案区的救助申请后,通过“绿色通道”派出经验丰富的医生赶赴办案区给予医疗救助服务,从而确保办案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
据悉,该院通过对侦查办案区进行规范化管理,到目前为止保持办案安全“零事故”的记录,同时没有因为办案区安全保障问题受到犯罪嫌疑人、家属以及律师的控告申诉,获得了省级检察部门的高度认可。
(作者单位: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