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1月18日讯(通讯员 石玉芳)贵港市港南区检察院积极贯彻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抓住重点,加强内外沟通协调,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维护好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该院高度重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通过加强内外沟通协调,建立规范化工作制度,突出重点,全面抓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重点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逮捕后是否发生了影响继续羁押的因素,如身体条件、家庭情况等是否发生了重大变化,案件事实、情节、证据等是否出现了新情况,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进行重新评估审查,对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同时通过向在押人员发放权利告知书、走访谈话等途径,加强对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工作,切实维护好在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对因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认罪悔罪态度好的7名在押人员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建议均获得采纳。
(作者单位: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