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1月18日(通讯员 庞柱)看着两只手握在一起,一笑泯恩仇,站在一旁的检察官们松了一口气。
这一幕是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宣告现场,被告人蒋某与受害人蒋某乙为亲兄弟,二人成家后仍住在一起。2016年6月,蒋某与蒋某乙一家发生冲突,蒋某用砖头将蒋某乙夫妻砸成轻伤。事后,蒋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个大家庭几有分离之势。
日前,兴业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蒋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对其进行了现场宣告。宣告程序前,检察官们通知被告人蒋某、受害人蒋某乙及双方家人到场,再一次对他们进行了劝解。带队的副检察长张中豪向蒋某释明了检察机关教育预防、化解矛盾的立场,希望其牢记此次教训,多学法、讲法,做一个守法公民,并与兄弟俩交流了“家和万事兴”的道理。最终,兄弟俩在检察官与当地公安干警的见证下握手言和,双方家人亦表示要放下成见、和睦相处。
据悉,蒋某故意伤害案是该院办理相对不起诉刑事案件“走完最后一步”原则的一个缩影。该院在矛盾尚未扩大化前将相对不起诉与化解纠纷、疏导心理相结合,妥善解决此类案件、消除治安隐患的有效措施,体现了检察工作宽严相济、治病救人的宗旨。今后,该院将联络基层各纠纷矛盾调处力量,进一步提升办案过程中调处疏导的能力,在严厉打击重大犯罪行为的刚性手腕外完善惩防教育的柔性力量,为基层平安满意度建设提供一道刚柔相济的助力。
(作者单位:兴业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