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13日讯(通讯员 余龙 广宁) 近日,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从全市检察机关2016年度检察宣传工作会议综合工作核心数据通报获悉,象山区检察院检察宣传在今年1至9月全市12个基层院中排名前3,受到市院政治部领导
和同志们的好评。
该院自今年6月新一届党组班子组建以来,为进一步强化对宣传工作的领导,以宣传工作作为院党组决策机制的抓手,制订了“6+1+1”宣传调研信息写作机制,即每位干警完成六篇宣传文章、一篇调研、一篇信息,将该项机制,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传递检察好声音和法制正能量重要途径。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宣传的领导态势。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院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局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明确宣传责任。科室局负责人是本部门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三是分解宣传任务。对照上级院该院对宣传工作任务相关要求,根据各科室局工作实际与人员配置情况,每位干警和聘用检察辅助人员都要完成6篇以上宣传写作任务,并将完成任务情况纳入各科室局工作目标责任量化考核范围;四是领导模范带头,余学龙检察长每周撰写宣传文章不少于2篇,鼓舞和激励干警们的写作热情,同时,院领导亲自组织办公室、政工部门负责人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局完成宣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将督促检查的情况作为科室局和干警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该院进一步健全检察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制度,激发调动广大检察人员撰写调研、信息、宣传稿件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竞争激励制度,助推检察院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此外,该院注重以老带新,强化对年轻干警的宣传调研信息写作能力的培养,采取压担子、铺路子、搭梯子的培养模式,鼓励年轻干警勤学、勤写、勤实践、勤总结,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水平,涌现出一批年轻的写作能手,逐步成长为该院宣传写作的中坚骨干,为象山检察院的的改革发展培养后备力量、积蓄了创先争优后劲。
(作者单位: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