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15日讯(通讯员 凌建民 陆玉环)12月12日,广西隆安县检察院向该县扶贫办发出的检察建议获采纳。
据悉,今年10月20日隆安县检察院预防局干警曾到该县扶贫办开展精准扶贫调研,并与扶贫办领导班子开展座谈,了解扶贫工作开展情况。11月4日,在调研的基础上,隆安检察院结合具体实际向扶贫办发出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后,扶贫办认真研究并采纳了检察建议,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严格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的原则,盘活滞留专项资金,减少滞留风险;三是对照《隆安县精准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查摆管理使用资金情况,确保扶贫项目申报、审批、立项到招标、采购等各环节规范化。
据了解,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隆安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加大打击扶贫领域的反腐力度,同时加强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曾多次深入各乡镇社区、村委发放预防宣传资料,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努力保障精准扶贫工作规范、有序、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作者单位:隆安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