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 首页-基层动态
基层动态
福绵检察监督劳动纠纷民事执行案获评全区检察精品
时间:2016-12-20  作者:韦晓兰 黄义连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220日讯(通讯员 韦晓兰 黄义连)近日,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罗某与曾某勇劳动纠纷执行检察建议一案被评为自治区第四届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 

  2014729,申请人罗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曾某勇支付其受聘从事毛巾扫部工作所欠结的工资8872元,随后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曾某勇支付8870元工资给申请人,并启动了执行程序,裁定查封曾某勇的汽车1辆。2015810日,福绵区检察院依法受理了罗某申请执行监督案。该院承办人认真审查了案件,认为该案被执行人属于逾期不履行法院确定的义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故意逃避法院执行,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向法院提出“尽快调查已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扣押被查封车辆并执行拍卖、将涉嫌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等检察建议,并得到其采纳。2016425日,公安机关对曾某勇进行刑事立案侦查。927日,福绵区检察院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批捕曾某勇。据了解,曾某勇于9月份履行了拖欠罗某等人的执行款。 

  据悉,该案是2013年福绵区“两院”成立以来,第一件从民事执行案中发现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案件,依法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检察院) 

警警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 察察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54号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