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2月9日讯(通讯员 陈少莲 王兴燕)近日,自治区检察院对荣获2016年度广西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的单位予以表彰,崇左市检察院报送的易某跃单位行贿案、黄某余寻衅滋事案、梁某滥伐林木案等3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精品案件,获奖数量位居全区前列。
2016年,崇左市两级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及自治区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牢固树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四个维护”工作理念,进一步贯彻执行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及其《指导意见》,规范办案流程,不断提升羁押必要性审案件的质量和效果,此次获奖的三起案件特色鲜明,通过办理易某跃案,纠正和预防了超期羁押或久押不决案件发生,难过办理黄某余案既保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又贯彻落实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尽可能地挽救失足青少年,使他们重拾信心,重新做人,回报社会,而通过办理梁某滥伐林木案则体现了我国罪刑法定、宽严相济政策。
(作者单位:崇左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