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2月9日讯(通讯员 劳义林)“请您对我们侦查机关查封、扣押涉案财物的行为进行监督,同时提出司法行为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以及改进建议。”近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该院侦查部门的侦查行为。该举措系该院广开渠道征求规范司法意见建议的缩影。
据悉,该院通过创新监督渠道,自觉主动的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反贪污贿赂部门的侦查活动,在第一现场对侦查人员的司法行为进行监督。该院事先向人民监督员们告知案件基本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涉案财产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就查封、扣押涉案财产的规范流程及程序法律文书规定向人民监督员列明。人民监督员在现场全程监督侦查人员的查封、扣押司法行为,针对司法规范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同时,该院还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该院案件质量评查的方式拓展渠道征求意见和建议。该院通过选取办案部门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们进行质量评查。评查内容包括案件程序性权利保障、法律文书规范、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多方面进行评查。评查过程由承办人介绍案件情况,人大代表针对执法规范性问题进行提问,从而找出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
再则,该院还通过开通微信、微博移动互联平台征求人大代表对规范司法的意见和建议。该院会通过“双微平台”将该院的最新工作动态以及办案信息向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们进行通报,人大代表们可以实时掌握检察机关的工作动态,同时对于检察机关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人大代表们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的为司法行为“找茬”,提出意见和建议,实现监督的全年覆盖。
(作者单位: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