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2月22日讯(通讯员刘海梅)近日,为适应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机制的新要求,昭平检察院就一涉嫌故意杀人案件召开诉讼式审查逮捕会议,会议由承办检察官主持,侦查人员、辩护律师以及旁听人员参加。
这是该院审查逮捕案件首次应用诉讼式审查机制办理的案例。会上,检察官充分听取了侦查人员和辩护人针对案件当事人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社会危险性以及是否需要对其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发表的意见。检察官综合考虑双方的意见以及该案的相关证据,最终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此次诉讼式审查逮捕会议,突破以往书面审查的办案模式,使得侦查人员、辩护人双方站在自己的角度充分发表意见,增强了审查逮捕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为检察官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提供参考性意见,促进阳光执法,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昭平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