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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检察院组织未成年缓刑犯到敬老院开展公益活动
时间:2017-03-16  作者:周华 王媛媛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316日讯(通讯员周华  王媛媛为了更好地引导未成年缓刑犯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强对未成年缓刑犯的监督和帮教,39日上午,兴宁区检察院联合兴宁区团委组织部分未成年缓刑犯到四塘镇敬老院开展传承优良传统  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的感恩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给敬老院的老人们带去了牛奶、面条等慰问品,并详细了解老人们的生活和身体情况。孩子们主动为老人们打扫卫生,整理被褥,老人们也为孩子们讲述了革命历史故事,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并表达了对孩子们的殷切希望。随后,孩子们一一来到老人身边,耐心地和老人们交流,帮助老人们填写微心愿卡,获得了老人们的一致好评。孩子们也表示希望今后能多参加此类公益活动,多为社会做贡献。 

  为了让未成年缓刑人员在进行社区矫正过程中更好的融入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彻底矫正不良心理行为,兴宁区检察院未检科及五塘检察室积极探索帮教少年犯的新路子,新方式,希望通过组织未成年缓刑人员参与此类活动的方式,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学会感恩,进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作者单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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