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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检察院依法为企业追回六万多元农民工保障金
时间:2017-04-12  作者:周勇和 陶雨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412日讯(通讯员周勇和 陶雨)为进一步深化检察官工作联络室职能作用,及时发现掌握政府职能部门在履行服务、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失职违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钟山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回访非公企业活动,掌握企业基本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检察官在回访企业中收到钟山县浩达玩具厂的申请监督材料,经了解,钟山县浩达玩具厂在2011年初进行厂房建设,向钟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纳农民工保障金69800元。20123月,厂房建设完成验收。按照规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将这69800元保障金退还,但一直拖了五年之久。民事行政检察人员随即对该事件进行调查,调查中得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于领导班子成员变动频繁的原因,一直没有将收取的农民工保障金退还。检察机关认为,这一行为属于怠于履职,遂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获得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采纳,目前该单位已将这69800元农民工保障金退回给钟山县浩达玩具厂。 

  据了解,2017年一季度以来,钟山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回访非公企业活动,掌握企业基本生产经营状况,建立“一企一档”,共发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怠于履职、不当履职案件线索3件,已依法审结1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钟山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检察官工作联络室职能作用注重办案实效,解决企业难题,助力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钟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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