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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检察院与大学生志愿者首次联手开展普法活动
时间:2017-04-26  作者:周华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426日讯(通讯员 周华4月以来,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与五塘检察室的干警们会同广西大学的大学生志愿者来到辖区的明秀东路小学、三塘镇中心小学、四塘镇小学、四十五中、崇尚中学等十多所公(民)办学校,开展以“拒绝校园欺凌,争当文明学生”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希望学生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此次活动系该院与大学生首次联手共同开展普法活动,在城区团委的大力配合下,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什么是校园暴力呢?大家在学校里有没有见过校园暴力?如何避免校园暴力?如果遇上了校园暴力该如何应对?”这是大学生志愿者在法制课上向学生们提出的问题。之后,由检察官深入浅出,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用讲故事、说案例的方式,从不同方面分析了当前社会上或者本辖区内的一些较为典型的校园安全案例,为同学们展示了校园暴力的图片、视频,引起同学们的深入思考,同时结合法条,采取全堂互动的方式带领同学们从案例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深了同学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整堂课寓教于乐,让同学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畅享“法律大餐”。随后,检察官和大学生志愿者共同向学生发放法制宣传册,向同学们介绍辖区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特点、原因、趋势,同时重点普及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犯罪预防的措施。 

  近年来,兴宁区检察院十分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工作,通过广泛吸收社工、高校大学生等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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