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 5月31日讯(通讯员 徐富根)5月16日上午,陆川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在该县实验中学举行“庭审进校园”活动,首次将真实庭审带入课堂,让学生们在庭审现场旁听,极大地发挥了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作用,使学生们深受法治洗礼。
本次开庭审理的是十五年前发生在陆川的一起未成年人抢劫学生案件。2002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因沉迷于游戏机室以致无钱玩乐进而伙同他人多次在校园附近通过暴力、恐吓等手段抢劫同一学生的钱物共计60元。案发后,同案犯被抓获,而李某一直潜逃在外。近期,李某终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在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出示相关证据,进行法庭辩论,深刻揭露此案相关犯罪事实,详细阐述相关法律规定,使被告人当庭认罪伏法。公诉人还结合该案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教育广大旁听学生,要珍惜青春年华,努力学习,自觉远离游戏机室、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遇到欺凌,更不能像本案被害人一样,以为花钱就能买平安,要敢于揭发,向家长、老师报告,并及时报警。旁听的同学们全都聚精会神地投入于庭审之中,以至于庭审结束时,同学们还感到意犹未尽。
庭审结束后,陆川县检察院未检科干警在活动现场播放了该院自制的《法满校园、伴我成长》法治录音,向学生发放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资料500余份,并在操场摆放了法治展板供学生们浏览学习。检察官现场接受学生、老师的咨询,就违法与犯罪的区别、未成年人法律保护规定和日常生活中应该注意的法律事项等问题向师生们进行了认真解答。
该校老师纷纷表示,本次庭审活动生动直观,贴近实际,比起“说教式”的法治教育更能让同学们接受,通过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同学们知法、懂法和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有利于规范青少年学生的日常行为,减少在校学生的违法行为,希望这样的活动能够长期开展下去。
(作者单位:陆川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