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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检察院到校园释法 对校园欺凌说“不”
时间:2017-05-31  作者:罗雅之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531日讯(通讯员  罗雅之)为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观念,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近日,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桂林市逸夫小学开展了一场送法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为即将到来的六一儿童节送上了一份特别的礼物。 

  活动当天,象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结合实际办案工作,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以及校园欺凌的四种表现形式,为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产生原因和危害后果,同时结合自身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例,强调了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耐心细致的告诉同学们如何开展自我预防和自我保护,最大限度的减小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伤害,更好的保护自己也要避免自己成为校园欺凌的行为人。 

  象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还告诉记者,校园欺凌的发生不是偶然的,几乎每起校园欺凌背后都有不同因素背景造成。防治校园欺凌需要司法,教育,家庭,政府及社会各界共同完成要推进检校合作把法治教育课开进校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使校园法治教育真正收到实效。 

  (作者单位: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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