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7月7日讯(通讯员罗婷婷)2017年7月4日上午,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启用检察宣告室,对万某某盗窃案和杨某某交通肇事案分别进行了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
宣告会中,案件承办检察官简单介绍案情、阐述不起诉的理由和根据、宣读不起诉决定,侦查机关、被害人(家属)、被宣告人依次发表意见。随后,书记员将现场制作的相关决定文书向被宣告人送达,主持人宣布检察宣告会结束。短短二十分钟,一场宣告会完成。
2016年底以来,江南区检察院积极学习,大胆探索,结合实际,按照确定的范围和程序,完成各项接待制度和流程,完善场所设施,推行检察宣告制度,建成广西首家检察宣告室。此次宣告会,是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首次在专门的场所内公开宣告检察机关的相关决定。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认为,通过这种面对面的宣读和送达,释法说理将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威严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向嫌疑人和社会公众表现出来,有利于强化检察工作的严肃性。
推行宣告制度是江南区检察院对检察司法化的一次有益探索,是开展“三大提升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立案监督、国家赔偿等10余项检察机关的决定事项在检察宣告室依法向社会作出检察宣告,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强化了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推行宣告制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推进司法办案公正高效、规范有序,确保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作者单位:江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