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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县检察院为青少年孤儿进行心理辅导
时间:2017-07-07  作者:李艳宁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77日讯(通讯员李艳宁)近日,田阳县人民检察院接到该县民政局电话,称该局下属的福利院接收一名因打架、盗窃等行为被学校劝退的孤儿存在较为严重的心理障碍,需要检察院派员予以帮助疏导。获知这一情况后,该院检察长赵杏珍同志立即安排李永明副检察长带领该院妇女儿童维权岗成员到该县福利院详细了解情况,并为该青少年孤儿进行心理辅导。 

  据悉,该孤儿小明(化名),男,10岁左右,自出生后其母亲便不知去向,自幼跟随在外务工的父亲生活在外乡,2014年其父亲在田东县帮人看护鱼塘时发病逝世。经群众报案,公安民警调查后得知其父亲是田阳县那满镇人,老家有一弟弟。小明父亲病逝后被接回田阳县福利院不久,其叔婶表示愿意抚养小明,把小明从福利院接走。但两年后,小明的叔婶以无力管教小明为由,将小明送回政府,目前小明由田阳县福利院收养。据福利院工作人员介绍,小明劝退前读小学三年级,在校时随意大骂同学,跟老师顶撞,并扬言拿菜刀砍老师。平时有偷窃、上网吧玩游戏等行为,转学到另一所学校后仍不悔改,目前无一学校愿意接收小明。了解小明的详尽情况后,该院为小明准备了爱心礼品,李永明副检察长以大朋友的身份,从小男孩感兴趣的话题与其开展对话,让其放松心情,敞开心扉。通过询问其日常学习生活喜欢干、干得好的事情,一一帮其找出其优点和专长,引导帮助其建立健康向上的心理。指出哪些行为可为,哪些不可行,并告知小明社会上有很多关心、爱护他的人员,其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的可以放心大胆讲出来。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交谈和疏导,小明的脸上逐渐有放松的笑容,并表示在福利院会好好听话,回到学校可以做到尊重老师、团结同学,不再打架。 

此次心理辅导是该院开展保护未成年儿童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来犯罪的一个缩影。今后,该院将继续关注小明的学习生活情况,结合青少年儿童的生理状况和心理特点,健全关爱机制、提供心理咨询、弥补感情缺位,为他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使他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早日回归学校。                                               
    (作者单位:田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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