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 首页-基层动态
基层动态
富川县检察院成功办结首例“诉讼式”审查逮捕案件
时间:2017-09-28  作者:梁信镔 廖国平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928日讯 (通讯员 梁信镔 廖国平)920,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启用“诉讼式”审查模式,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蒋某某涉嫌盗窃一案进行案件审查。这是该院开展的首例“诉讼式”审查案件。 

  案件审查由该院员额检察官何锋主持,县公安机关经办人、司法局工作人员、犯罪嫌疑人家属以及被害人一同参与了本案的审查。经查,本案犯罪嫌疑人蒋某某用备用钥匙将已卖出的面包车偷偷开走,盗窃事实清楚,证据较为充分。参与审查的各方代表就犯罪嫌疑人蒋某某的社会危险性大小、是否有逮捕必要等方面展开讨论。公安机关经办人发表完建议逮捕的意见后,犯罪嫌疑人家属表达了和解意愿,愿意主动赔偿被害人误工费、车损等方面的损失,司法局工作人员发表了社会调查结果,认为蒋某某即使回归社会亦不会对社区产生不良影响。同时,被害人也同意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和解意愿,愿意给蒋某某一次改造的机会,并当场签订了谅解书,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理。 

  该院检察官在听取各方意见后,经过评议,综合该案证据材料以及各方意见,对案件依法作出审查决定,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蒋某某已经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系初犯、偶犯,悔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社会危险性较小,依法对蒋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富川县检察院通过开展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突破了以往书面审查批捕办案模式的局限性,增加了审查逮捕全程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同时也促进了诉讼各方的相互理解与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警警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 察察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54号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