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司法责任,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来宾市检察院召开检委会分析案件质量和学习相关司法解释
广西检察网11月20日讯(通讯员 李大侦)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增强员额检察官防范冤假错案意识,提高司法办案中准确分析运用证据的能力,近日,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荐同志主持召开该院检察委员会第四届第二次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邀请办案经验丰富的资深检察官与全体委员共同研讨案件质量和司法解释。侦监和公诉部门的员额检察官全部列席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军燕、检察委员专职委员樊永福、公诉办主任冯家平和控申科科长韦后华分别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就国家赔偿案件分析、公益诉讼制度改革、非法证据排除和检察官以案释法作了专题讲解。与会各成员也分别就自身的办案业务实际情况谈了自己对于司法体制改革后办案业务、司法体制、实体和程序之间如何衔接、协调和共同推进的意见。
副检察长肖隆波和副检察长王斌两位同志也在听取资深业务专家的意见后,结合自己所分管的业务谈检察工作的改进和水平提升问题,两位领导的意见都主要集中于“多学习、多沟通和多实践”上。不断学习才能跟上依法治国的脚步,加强沟通才能掌握最优的工作模式,扎实实践才能真正实现法律效果、收获实战经验和提升检察业务水平。
检察长王荐同志最后总结指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全体员额检察官应在司法办案中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人民为中心,增强司法责任心,牢固树立两个意识:一是证据意识。侦查部门坚决摒弃非法取证、刑讯逼供的证据搜集理念,审查逮捕、起诉部门要严格证据审核,对于存疑证据甚至可以戴上非法证据的“有色眼镜”,及时发现非法证据并予以排除,不断提高防范冤假错案的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树立程序意识。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司法办案理念,强化司法办案过程中的人权保障意识,文明司法,积极听取案件参与人的意见,不断规范办案程序,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细化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规定,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机制建设,不折不扣地落实检察官司法责任制。
(作者单位:来宾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