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1月20日讯(通讯员 陈铭迩)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作出表彰决定,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继续保留“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南宁市横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南宁市马山县人民检察院继续保留“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近年来,南宁市检察机关以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重大决策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全面加强“一站式”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建设,综合运用检察长接待日约访、检察长、业务专家接访、多部门联合接访、远程视频接访等方式,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建立健全涉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增强矛盾化解的实效,坚持法律监督与权利救济并重,实现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单位:南宁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