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27日讯(通讯员 余学龙)“这次桂林市政法系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我院的一件民事抗诉案件虽然被评查组评定为优秀等效,这不意味着我们自身的办案质量就很高了。个别办案人员还存在漠视程序意识,重实体轻程序,一些案件只追求有罪判决,忽视办案细节等问题比较突出。为此,我们要进一步落实市政法委《2017年桂林市政法系统集中评查情况通报》,进一步抓好案件质量,提升执法公信力”。这是在检委会上该院领导的发言。
2017年7至9月,桂林市政法委牵头组织全市政法部门集中案件质量评查,并邀请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教授及律所资深律师组成六个评查小组。
评查小组根据《桂林市政法系统开展集中案件评查活动方案》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随机抽样,调阅案卷、查找疑点和问题。采取个人阅卷与集体讨论相结合,通过调查核实,对比审定、集体讨论、现场反馈等方式,评选出一批优秀和合格的案件。
该院在接到评查反馈意见后,召开了党组会和全院干警会,对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的反思。对存在的程序瑕疵、执法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评价、证据收集不到位、法律文书打印错误、卷宗装订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逐一分析。查找了案件质量不高是基于轻程序、法律素养不高以及责任心不强、担当意识欠缺等五大方面的原因。
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该院强调,要进一步健全本院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使之制度化和常态化 、规范化,加强办案人员法律素养培训,提高办案人员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强化流程监控,加强沟通配合,确保案件质量有一个新的提升。
(作者单位: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