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下午,江西省南丰县尧某等4人来到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检务中心接访室,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为民办事、伸张正义、排忧解难”字样的锦旗交到该院检察长颜家强及干警的手中,开心的对检察官说:“感谢你们的关心帮助,被骗的钱拿回了,我们终于可以安心的过春节了”。
原来,尧某等人在钦州市经营木材加工厂,一名叫谢某的男子在相继到他们的木板厂购买木板,但并未如约交付货款。他们苦追数月后,却再也联系不上谢某。惊觉被骗的尧某及其同乡急忙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对谢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因证据不足,钦南区检察院对该案作出不批捕决定。2018年1月3日和1月8日,尧水生等9人分别两次到该院控申科上访,询问不批捕原因,并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提出了意见。
得知情况后,钦南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指派控申科科长和侦监科科长接访,向来访人详细解释了该案作出不批捕的理由和解答了来访人对案件提出相关的问题。颜家强检察长也及时赶到接访室,亲自接访,向来访人说明不捕的理由,表示将与公安机关加强工作联系,一方面督促公安加大侦查力度,争取尽快取得足够证据材料以便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处理,另一方面与公安机关一起,责令犯罪嫌疑人谢某退赔出诈骗的款项,尽力挽回各来访人的经济损失。
随后,颜家强检察长又到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了解该案的补充侦查情况,并要求公安机关尽快帮受害人追回被骗钱款。在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努力下,最终帮助该案受害人追回了钱款。
(供稿人: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 林振祥 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