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为强化检委会议题的规范管理,提高检委会议事效率,长洲区检察院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检委会子系统,成功召开了该院第四届检委会第七次会议。据悉,这是梧州市检察机关首次使用统一业务系统召开检委会。
自最高检颁布《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以来,长洲区检察院在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的同时,抓住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大胆探索,灵活运用,稳步提高检委会工作效率和议事议案工作质量。本次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召开检委会,是推进检委会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尝试,从议题的提起、材料传送及展示、发表意见等,均由检委会委员在系统中操作完成,议题事项和决定一目了然,为检委会深入讨论、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利条件。
此外,根据市院制定的检委会规范化制度的相关要求,体现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长洲区检察院还邀请了市院旁听了此次检委会,并做好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会后,市院充分肯定了此次会议召开的意义,并对会议流程规范做出了点评指导,为下一步深化检委会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打下了基础。
(供稿人: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 陆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