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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宁区检察院利用地方方言成功公开审查一起刑事申诉案件
时间:2018-02-06  作者:周庆伟 黄云旧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26日讯(通讯员 周庆伟 黄云旧)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检务公开”透明度,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126日上午,邕宁区检察院采取公开审理的方式,首次使用地方方言对邕宁区蒲庙镇仁福村北觥坡刑事申诉案进行现场审查。 

  2017612,邕宁区蒲庙镇仁福村北觥坡5个生产队的600多名村民,因不服邕宁区检察院对颜某某等3人职务侵占一案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向检察机关申诉,邕宁区检察院接到转办通知后决定立案复查,并经该院检察长批准,决定采取召开审查听证会的方式审理此案。 

  此次审查听证会由该院副检察长李华强主持,审查现场除了申诉人及委托代理人、案件原承办人、复查案件承办人外,还邀请了南宁市人大代表1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邕宁区政协委员1人、律师1人作为听证员参加。 

  经过申诉人陈述申诉理由,原案件承办人、复查案件承办人分别就案件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作说明等法定审查环节后,在场听证员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问题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对该案作出了最终评议:认为该案件关键证据材料(协议书)效力属于不确定状态,综合全案材料,一致同意邕宁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并建议申诉人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原协议书无效并追回损失。 

  此次公开审查听证会,除了邀请第三方人员参与刑事申诉案件的处理,还首次利用地方方言解决申诉人语言沟通不畅问题,不仅提高了申诉人对该案件处理结果的信任,也让申诉人及委托代理人亲自了解了社会各界对该案件的意见和看法,体现了司法的公正。 

  (作者单位: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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