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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检察院为刑事被害人送去5万司法救助金
时间:2018-02-23  作者:李亮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223日讯(通讯员李亮“谢谢检察官同志,有了这笔救助金,让我和母亲多了一份生活的希望。”接过司法救助金的吴某动情地向自己面前的几位检察官们连声道谢。经过两个多月的申请司法救助历程,钦南区人民检察院终于赶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分别将4万元和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送到刑事被害人廖某及其女儿吴某的手上。 

  211,颜家强检察长带领控申科干警来到钦州市钦南区桃园五巷廖某的家中,廖某的女儿正小心翼翼地搀扶着她一步一步艰难的走下楼梯。老母亲的身体如今恢复得还不是很好吗?颜家强检察长关切地问道。正在慢慢调理当中,现在也基本能够在别人的搀扶下行走一小段路。廖某的女儿吴某帮忙回答。原来,20162月,犯罪嫌疑人苏某驾驶的轿车在钦州市南珠东大街扬帆路口与吴某驾驶的小客车及方某驾驶的摩托车相碰撞,造成吴某及车上的廖某、方某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 :苏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廖某因此事故受重伤住院治疗,已用去医药等费用近100万元,昂贵的治疗费用已将家中积蓄用光,只能自行出院继续筹资治疗。而吴某左腿骨骨折,20178月在医院接受钢板植入手术,至今未能痊愈,已使用医药费10万多元。因廖某、吴某自受伤后无法工作,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此二人在事故发生后仅得到肇事一方苏某的赔偿(含交强险)11万元,远远未能满足其救治费用。至今其二人也未得到过其他方面的救助。 

  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控申部门立即安排人员调查核实办理,积极主动深入到受害方所在的社区了解核实,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受害方家庭的实际困难情况,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向区政法委和区财政局申请,最终为受害人廖某和吴某争取到共计5万元人民币的司法救助金,并赶在春节来临之前发放到她们的手中,在解决其燃眉之急的同时让她们过上一个舒心、安心的新春佳节。    

  在发放司法救助时,当颜家强检察长把装着司法救助金的信封欲送到廖某的手中时,在车祸中导致脑神经受损的廖某由于肢体语言尚未完全恢复,只能在其女儿的帮助下接过信封。嘘寒问暖间,廖某也只能点头示意。颜家强检察长积极向受害人进行精神安抚,并开导嘱咐吴某要合理利用救助金。“老母亲的头部受伤严重,今后一定要小心护理,定期进行康复训练,治好身体是首要的,要坚定信念克服眼前的困难。” 

  检察关怀如同一股暖流流淌在被害人心中,点燃了她们生活的希望之灯。 

  (作者单位: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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