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4月4日讯(通讯员王荣)2018年3月5日,是第55个 “学雷锋纪念日”,也是第19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了更好地引导相对不起诉未成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强对相对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监督和帮教,2017年3月4日上午,兴宁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兴宁区团委组织部分相对不起诉未成年人到朝阳广场开展“志愿新时代·学习雷锋好榜样”为主题的志愿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们积极为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市民答疑解惑,两名相对不起诉未成年人主动向周围的市民发放宣传资料。活动后,孩子们表示这样的活动特别有意义,希望在今后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参加公益活动。
为了让相对不起诉未成年人在帮教过程中更好地融入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彻底矫正不良心理行为,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积极探索帮教的新方式,通过组织相对不起诉未成年人参与此类活动的方式,进一步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作者单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