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4月13日讯(通讯员谭爱红)近日,武宣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人民监督员案件评议会,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对拟不起诉处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评议。
评议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情,说明拟不起诉的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并对人民监督员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的问题进行逐一回答。人民监督员按照程序对案件进行了独立评议和表决,3名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拟不起案件适用法律正确,对案件的处理考虑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一致同意武宣县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拟不起诉意见,并对案件不起诉后检察机关如何挽回国家经济损失、注重案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等提出多方建议。这是一次很成功的评议会,人民监督员敢说、敢监督、积极发挥人民监督作用,同时还为检察机关后续办案提出切合实际的建议和对策,取得很好效果。
近年来,武宣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务公开,拓展群众监督渠道,加强规范司法办案活动,在案件办理上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对办理的“两类案件”、“五种情形”主动提请上级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司法活动的外部监督,提升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办案质量越来越高,办案效果越来越好。2017年,在自治区检察院通报的55项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中,该院有14项业务数据全市排名第一,33项业务数据全市排名前三。控告申诉检察科被评为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驻所检察室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作者单位:武宣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