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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司法救助法治春风吹进农家院
时间:2018-05-14  作者:范丽娟 黎江霞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514日讯(通讯员范丽娟 黎江霞)近日,陆川县检察院发放了今年第二笔司法救助金,本次的救助对象是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小海。 

  2017214中午12时许,还在放寒假的小海和妹妹、奶奶在家里看电视。突然,同村的李某某手持一根一米多长的铁水管冲了进来。李某某首先用铁水管敲打离门较近的小海的头部,被突如其来的打击吓蒙的小海没来得及躲藏,又数次被击中头部。见此情景,奶奶赶紧一边呼救一边护住孙子和孙女,失去理智的李某某又反过来追打祖孙三人,奶奶和妹妹在追打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受伤。李某某最终被闻声赶来的村民控制。经鉴定,小海伤势为重伤二级,妹妹和奶奶则为轻微伤。 

  因为头部受伤,小海不得不休学养病,医药费花了不少,但是施暴者李某某孤身一人,也没有收入来源,虽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却未对小海进行任何赔偿。小海的父亲在检察官走访宣传中了解到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2018319日,小海的父亲向陆川县检察院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该院控申科收到申请书后,决定到小海家进行家访,随行的还有未检科的三名检察官。家访中,检察官了解到,小海遭遇变故后,性格变得内向,不爱与人交谈,不复从前的活泼开朗。未检科的检察官尝试着跟小海交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但小海对陌生人的靠近仍然很抗拒。小海的父亲说,自从出事后,他就负责接送小海兄妹,小心呵护着两个年幼的孩子,生怕他们再出什么意外,家里只能靠妻子在外打工维持生活。 

  经严格审核,小海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陆川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小海发放司法救助金四千元。 

  (作者单位:陆川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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