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5月14日讯(通讯员李雪梅)近日,钦北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推进检务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在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档案文书查询、案件卷宗查阅、约见承办检察官、控告、申诉等案件线索受理等六个事项上试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到群众办理上述事项,只进一次门,最多跑一次。
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以人民为中心原则。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根本准则。二是最大化原则。实现办事项目程式化、标准化,明确办理条件、申办材料、流程标准,提高可操作性和可预见性。三是集成化原则。坚持“一窗受理、整合服务”,实行“综合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答复”工作模式。四是联动化原则。打造“互联网+检察服务”,加强线上平台建设,努力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服务,实体平台一站式服务。
为实现《意见》中的六个事项,要求各涉及改革的部门主动亮晒办事程序标准,全面梳理检察机关办理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资料、办理流程,形成各类事项操作指南,在检察服务大厅予以公布,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本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设置专栏常态化公布,使当事人根据指南和清单备齐相应资料,努力减少“跑空趟”和“往返跑”。
(作者单位:钦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