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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田阳县检察院在行动
时间:2018-05-14  作者:梁凤鸣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514日讯(通讯员梁凤鸣)近期,田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积极主动采取行动,短时间内帮助农民工取回拖欠工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在办案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312月至2015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戴某作为田阳县某房地产一期二标项目负责人,先后组织吴某、马某等32个农民工在该房地产项目做工,完工后结算发现犯罪嫌疑人戴某还欠吴某、马某等32个工人工资565664元。经田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戴某仍拒不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劳动报酬。戴某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田阳县人社局依法将行政案件线索移送田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田阳县公安以犯罪嫌疑人戴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提请我院批准逮捕。 

  本案受理后承办人立即审查,并与侦查部门及田阳县人社局联系,获悉犯罪嫌疑人戴某在案发后已经通过其家属向吴某等农民工支付了90%的工资,目前仍有10%的工资尚未支付。针对本案情况,在受理案件后的第二天,该院刑检部部长黄秋果立即带领承办检察官李艳宁走访了田阳县公安局、田阳县人社局,充分了解该案农民工讨薪相关问题和农民工维权信息。经过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核对该案的拖欠数额,提审犯罪嫌疑人并同步联系犯罪嫌疑人家属,就尚未支付的劳动报酬提出解决办法。当天,戴某及其家属同意支付剩余的工资并与农民工代表,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见证下,当场通过给付现金、手机转账等方式,支付了剩余的农民工工资。 

  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该院在审查逮捕阶段,不只就案办案,在对案件的犯罪事实、逮捕条件、社会危险性等进行审查的同时,更是以群众利益为中心,切实有效地发挥检察机关职能,化解社会矛盾。运用审查逮捕职能,让群众充分感受到法律不仅有力度,还有温度,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合力帮助农民工拿回拖欠工资,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了检察司法透明度,增强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作者单位:田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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