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5月14日讯(通讯员黄婧)2017年8月以来,宁明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梳理了2013年以来全县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及本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已受处罚但行政违法行为尚未纠正的案件,查找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经过实地走访调查、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沟通了解,确定对其中的1个案件进行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立案,并按照法定程序将案件层报区人民检察院。目前,该案件已通过区人民检察院审批立案。
为了扩大公益诉讼的影响力,让更多人民群众了解公益诉讼、参与公益诉讼,宁明县检察院干警走上街头进行公益诉讼宣传。检察干警结合真实案例向群众讲解了什么是公益诉讼、如何参与公益诉讼等内容,向群众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3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过程中,宁明县检察院多次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2018年4月中共宁明县委办公室出台红头文件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宁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者单位:宁明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