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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被杀母亲入狱 成长路上还有检察院的温情呵护
时间:2018-05-25  作者:李裕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525日讯(通讯员 李裕)“五一节前,我们为小凤联系了一个职校,目前正在办入学手续。”已经从控申工作岗位调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岗位的平南县检察院干警覃广钊,结合当前的工作,仍在关注之前的司法救助对象,并继续提供帮助。 

  覃广钊说的小凤,就是他所办理过的一个司法救助案的救助对象。小凤的母亲因家庭矛盾与父亲积怨,冲动之下将父亲杀害,并因此锒铛入狱。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小凤和弟妹四个未成年人失去了双亲,生活无依。平南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对小凤他们主动开展了司法救助,为他们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后,还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帮助他们办理农村低保,并与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联系,为他们减免学杂费,保障他们正常的学习生活。 

  作为这个司法救助案件的承办人之一,覃广钊第一次到小凤家走访时,被眼前的景象刺痛了心,他描述道:“没有一样像样的家具,老鼠乱窜,不像人住的地方。”后来,逢年过节,他和爱人私下里或者联系社会爱心人士一起,购买油米面等生活用品及捐赠爱心款,多次前往小凤家看望慰问,给予这四个小孩力所能及的帮助。 

  “这四个孩子的境况比较艰难,他们的成长也是我们的牵挂。”平南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梁爱萍介绍说,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戈文亲自过问了这四个孩子的上学情况,盯嘱要做好跟踪落实。院里的热心干警,也自发地为小凤他们捐款捐物。控申部门的干警,曾多次到小凤家里和学校走访、沟通,细致、体贴地为小凤他们做心理安抚,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鼓励他们重新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 

  其实,小凤的司法救助案只是平南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实施人文关怀的一个缩影。该院属于检察机关救助范围、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或者近亲属,都依规定予以救助。而且,在进行经济救助的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并为申请救助的当事人统一建立救助跟踪档案,在救助金发放后坚持定期回访,了解当事人的生活近况。当发现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尤其是那些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巨大后续医疗费用的当事人,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将其纳入救助范围,协调民政、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部门,帮助其解决享受低保、康复治疗、社区帮教、子女学费减免、就业等问题,变单一经济救助为长期帮扶救助,切实做到执法为民。 

  救助对象回赠的一面面锦旗,正是对他们作出努力工作的肯定。“我们只是用心尽责,尽己所能,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而已。”当问起如何看待司法救助工作时,从进入平南县检察院工作一直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3年的覃广钊平静地答道。 

  据了解,2017年至今,平南县检察院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131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5.8万元,已完成审批待发放救助金18万元。这些司法案件的办理,解决了一大批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急需解决的问题,也促进了涉检信访案件的化解,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成效。这项工作,也为平南县检察院摘得全国检察机关“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提供了有力保障。 

  (作者单位:贵港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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