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5月25日讯(通讯员 唐冰)5月17日,富川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坚带领刑事检察部检察官一行4人到富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以案释法”进机关活动。通过结合典型案例,从案情简介、适用法律及犯罪预防方面对案例进行释法说明,给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各乡镇农合办等百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专题课。
近年来,发生在社保领域案件令人触目惊心。在该院办理的卢某某等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到潘某某等人诈骗新农合系列案中,都具有涉案金额大,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的特点,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特别是潘某某等人新农合基金系列案,犯罪领域新,全国罕见,作案对象为新农合基金,涉案金额高达160万余元,社会危害性大。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保行业的监管,有效打击和遏制诈骗公共财产类犯罪,从源头上预防类似案件的发生,富川县检察院精心筹备,李坚副检察长及刑事检察部部长、副部长用以案释法解析的形式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法制理念,同时通过总结分析案发形成的原因,制定了可行有效的检察建议。富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对此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赞扬。他表示,检察机关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开展普法活动,给单位同志下了一场及时雨。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同时还表示,对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要加强研究,逐条进行整改,堵塞漏洞,避免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李坚副检察长强调,当前正值作风建设年,各级干部都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共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
富川县检察院通过开展精准普法活动,有效推动检察官以案释法常态化,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