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6月11日讯(通讯员卢奕冰 马柳梅)6月5日是第47个世界环境日,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为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在全面发力,为守护青山绿水增劲添力。
近日,平果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专门办案组对平果县各水源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工作,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取证。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榜圩镇覃某、黎明乡兰某等养殖户在达洪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造成达洪江水库水质下降,形成水体污染事实,极大的危害了居民的身体健康,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认为,平果县环境保护局、水产畜牧局作为主管部门,负有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却未依法积极履行职责,致使养殖户在达洪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的违法行为存在,影响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在取得相关证据后,该院即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在达洪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网箱养殖,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加强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保护、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平果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是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努力让平果县的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加优美。
(作者单位:平果县检察院)